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定福庄洪山养殖设备厂年产20000套鸡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定福庄洪山养殖设备厂年产20000套鸡笼项目
建设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定福庄洪山养殖设备厂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公示结束,共计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总
联系电话:13831613173
附件:验收监测报告表-大厂回族自治县定福庄洪山养殖设备厂年产20000套鸡笼项目.pdf
公示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