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大兴公路分局国道230(国道104~九德路)道路工程(K0+000-K13+114.628)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国道230(国道104~九德路)道路工程(K0+000-K13+114.628)
建设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大兴公路分局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公示结束,共计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11369721
了解且索取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的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临河里路2号银鹰Plus商务园G区101
联系电话:010-80854191
联系邮箱:info@xnxhjz.com
1 验收调查表-国道230(国道104~九德路)道路工程(K0+000-K13+114.628)
2 专家验收意见
3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提取码: dcyk
发布日期:202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