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1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延庆冬奥森林公园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延庆冬奥森林公园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公示结束,共计20个工作日
如需索要报告,请联系
联系电话:010-69111088
附件:验收调查表-延庆冬奥森林公园建设工程项目.pdf